各位親愛的 Fortinet 客戶與經銷合作夥伴:
Fortinet於110年1月14日去函行政院資安處,抗議其要求各政府機關(含學校)擴大盤點「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」時,以錯誤資訊及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排除本公司產品,並其澄清本公司產品非大陸廠牌產品,經濟部工業局與投審會皆已澄清相關Fortinet 絕非陸製且並無陸資之事實。
各機關單位若有疑慮,煩請各位轉發並加以說明,以免損害本公司商譽及合法權益。有任何疑慮也請不吝指教 。
(附件為行政院資安處110年1月22日之回函)
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於109年9月15日,以電子郵件回覆“Fortinet疑似為陸資申請認許及臺灣分公司設立登記一案”之審查結果,確認無陸資之事實。
經濟部工業局於109年8月28日,以電子郵件回覆“有關Fortinet 產品產地及資安疑慮”之審查結果,證明Fortinet上架於經濟部工業局電腦軟體共同供應契約之軟體無陸製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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